哪些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岗位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实行标准工时,而采取的无固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在下列职工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和押运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4)其他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来源:石家庄人社



相关文章:

  1. 不定时工作制有没有年休假?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它的年休假规定有何不同吗? [2023-11-28]
  2. 5个问题带你了解“特殊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2023-08-16]
  3.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 [2023-05-23]
  4. 标准工时制、特殊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2022-03-28]
  5. 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工资… [2022-03-22]
  6. 不定时工作制,加班费有什么规定?不执行有关加班工资的规定… [2021-08-20]
  7.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1994-12-14]

发布:2023-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