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热点问题问答


Q: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适用城市有哪些?

 

A:适用城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

 

Q:我在扬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来在南京购房,可以在南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A:可以的。在南京都市圈城市(南京市除外)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Q:我在镇江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在滁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京购房,可以一起向南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A:可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夫妻双方均在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Q: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京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A:首次或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及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的2倍。多子女家庭的贷款政策不与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叠加使用。

 

Q:我之前在上海工作,于今年6月份调到镇江工作,目前在上海的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在镇江只缴存了一个月的公积金,中间缴存未间断,可以在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且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Q: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京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应提供《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通过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获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不能提供的,应提供南京都市圈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Q: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南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A:购买南京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为2.35%;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2.85%。购买南京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为2.775%;5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325%。

 

Q:在哪里可以咨询了解南京都市圈异地贷款相关问题?

 

A:可以通过关注“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拨打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5-12329等,咨询了解相关问题。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