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医药机构没有需要的药品怎么办?在定点零售药店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怎么办?


今年6月1日,南京市医保局聚焦参保群众反映部分药品购药难等问题,构建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全面提升购药用药的便利性、规范性和医保待遇享受的可及性。目前,根据南京“医保高铁”手机云平台监测显示,我市电子处方结算数量稳步上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院外购药电子处方流转超3万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675.3万元,统筹基金支出433.4万元。

 

实现两个改变

 

改变门诊统筹以往依靠医疗机构的单一供药模式。将定点零售药店也纳入门诊统筹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拓宽了药品供应渠道,增加了参保患者的用药选择。

 

改变“参保人先垫资,在药店购药再至经办机构零星报销”的传统院外购药模式。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推送相关数据,实现在零售药店购药与开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呈现三个特点

 

构建统一平台,重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按照国家医保统一信息平台规范标准,建立南京市“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联通全市具有门诊统筹资质的1300家定点医疗机构、2176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市域范围内全覆盖,延伸到每个街道、社区。

 

便捷购药流程,享受经办服务“少跑腿”。参保人在医疗机构即可享受就诊、开方、用药备案、处方流转等服务。全市任意一家具有门统资质且有药品库存的定点零售药店,均可直接从平台下载处方,为参保人提供售药服务。同时,为满足适老服务要求,医保医师可视需要为参保人打印纸质电子处方。

 

强化闭环监管,守好参保群众“救命钱”。在医疗机构端植入药品超量、超费用、用药配伍禁忌等监管规则,进行事前拦截、提醒等;在零售药店端植入身份验证、药品用量智能跟踪模块,对事中刷卡结算予以监控;在经办机构端实现对用药诊断开方、处方流转、支付结算全流程监管,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闭环,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一起来看看,如何查询本人的电子处方信息吧。

 

关注“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点击“查询服务”—点击“职工医保门统电子处方查询”即可及时了解本人购药的处方信息,点击“在售药房查询”,就可以查询到所需药品的在售药房及具体位置。

 

下一步,南京医保将聚焦“扩容”“提质”,进一步扩大电子处方流转定点医药机构覆盖面,创新在线支付结算、网订店取、网订店配送等服务,打通群众就医购药“最后100米”。



相关业务链接:

  1. 南京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微信版)

来源: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