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租住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房产和婚姻等共享信息可查询的,可直接选择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或“苏服办”APP等线上渠道办理。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

 

线上无法办理的,职工可携带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离异职工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身份证、多子女相关材料如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多子女家庭提供)、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至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租房提取额度未婚职工一年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合计最多提取金额是21600元,已婚夫妻双方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合计一年最多提取金额是43200元,对于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对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人才提取至缴存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相关业务链接:

  1. “我的南京”APP客户端下载
  2.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