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支付达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携带病人医疗费用发票或医保报销明细(相关社保服务网点可凭身份证或社保卡自助打印)、提取职工与病人身份关系材料、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到公积金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提取额度不超医保核定的“个人自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