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携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账户封存无需提供)、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身份证、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至公积金缴存银行提取网点办理,提取后账户自动销户。也可选择在“南京公积金”APP 、“我的南京”APP 或“苏服办”APP线上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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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