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公布南京市2023年第一批(次)就业创业补贴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清单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统筹实施南京市职业培训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阶梯性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宁人社规〔2022〕9号)、《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补贴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宁财社〔2021〕370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清单动态发布机制。经自愿申报、区级认定、市级备案等程序,市人社部门按批(次)发布南京市就业创业补贴培训机构及培训项目清单。

 

二、适用培训对象

 

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毕业年度在宁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

 

创业培训对象: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在宁高校毕业前两年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等群体。

 

三、培训报名渠道

 

(1)线上报名方式: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首页定位“南京市”,点击“职业培训”—“培训报名”模块报名,也可通过“职业培训”—“培训机构查询”模块了解更多培训机构信息并报名。

 

(2)线下报名方式:培训对象可持身份证或市民卡到区职培中心、街道、社区、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单位填写报名表,参加培训。

 

四、补贴标准

 

参照《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统筹实施南京市职业培训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阶梯性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宁人社规〔2022〕9号)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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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