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到哪些待遇?这些金额要怎么计算?工伤待遇有非定期待遇和定期待遇之分,今天,小编先带你们一起来了解下工伤有哪些非定期待遇,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问:什么是职工本人工资?

 

指工伤(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小王于2022年4月1 日发生工伤,经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是十级,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4250元,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7974元,小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元?

 

4250元<4784元(7974元*60%),故小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为:7974x60%x7=33488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特殊情况: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①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2年度标准为:

 

①2021年1月1日起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974元,故2022年丧葬补助金暂定标准为:47844元(7974元×6个月);

 

②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12元,故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948240元(47412x20倍)。

 

来源:常州社保


发布: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