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确定了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让国家政策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确定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


明确2021年我市市本级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超过405元/月/人的(含405元/月/人),按270元/人/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达405元/月/人的,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各县及柳江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在各县、柳江区参保、符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可咨询所在县(区)人社部门。


目前,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群分为两类:


一是通过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二是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近年来,我市每年申请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逐年增加,从2016年的1.7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2.1万人,人社部门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金额也从2016年的770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1.26亿元。


此外,人社部门还通过给予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提供更多岗位吸纳重点群体,支持重点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多渠道拓宽就业渠道,有效推进我市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全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截至9月底,我市城镇新增就业4.5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514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4.58%、190.42%、110.28%,城镇登记失业率3.28%,低于自治区目标控制线1.2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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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1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


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