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糖尿病、高血压患)


2023年榆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启动,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将推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系列专题,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1.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有感冒发烧等小病小痛,在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能报销吗?

 

可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在榆林市内已开通医保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购药,并直接报销医药费用。

 

2.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是多少?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参保居民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00元。

 

3.参保居民中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在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确认为糖尿病、高血压(简称“两病”)的患者,普通门诊用药保障每人每年限额200元(连同普通门诊合计300元)。已经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不得同时享受“两病”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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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