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答(住院待遇报销比例标准、住院床位费、医用材料费、检查费)


2023年榆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启动,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将推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系列专题,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1.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床位费如何报销?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按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支付,按医疗机构等级实行最高限额,三级医疗机构32元/日/床,二级医疗机构25元/日/床,一级医疗机构18元/日/床。

 

实际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纳入支付范围;高于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2.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3.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如何报销?

 

单价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全额纳入支付范围后按比例报销,单价在3000元以上的按90%纳入支付范围后按比例报销。

 

4.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医用材料费用如何报销?

 

1000元(含1000元)以下全额纳入支付范围后按比例报销;

 

1000-5000元(含5000)按80%纳入支付范围后按比例报销;

 

5000-20000元(含20000元)按70%纳入支付范围后按比例报销;

 

20000元以上按60%纳入支付范围后按比例报销。

 

5.参保居民入院前的检查费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在入院前72小时内与本次住院疾病有关的门诊诊断性检查、检验费用,入院后病历中有记载的,纳入该次住院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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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