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专业人才执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制定出台了《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专业人才执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一)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须加强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授权自贸试验区制定相关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管理办法(国家法律法规暂不允许的除外),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为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二)制定《办法》是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迫切需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是关键。随着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对人才资源的需求会更加迫切。近年来,人才资源全球流动、全球配置趋势更加明显,湖南在引进国际人才方面须进一步加大力度,迫切需要在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放宽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港澳专业人才从业资格限制,用更加开放的思维吸引国际人才,为推动发展提供动力;通过有效的人才制度创新,遵循国际化导向,吸引更多国际人才;放眼全球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简化人才引进流程,使之更好地匹配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需要。

 

(三)制定《办法》是支持改革先行先试的具体体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先行先试,切实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用足用好国务院授权,立足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实践需要,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田”作用,采取“小切口”突破方式,探索建立港澳执业资格认定制度,推动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构建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为加快推进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办法》制定的基本思路

 

《办法》是促进我省人才对外开放一个代表性政策,也是展示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形象的一个实际举措,有关港澳执业资格认可管理模式、执业范围确定、执业监督管理等都有一定的创新性。在起草《办法》时,着重考虑了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充分体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并使之具体化。

 

(二)坚持积极稳妥、分批实施的原则,结合实际对港澳执业资格认可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港澳专业人才在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执业的管理工作安全、有序、可控。

 

(三)对港澳执业资格实行单向认可,对港澳专业人才执业实行备案管理,突出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特色,体现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管理方面的自主性。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20条,针对备案、执业、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具有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港澳执业资格,在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的企业合法工作的港澳专业人才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暂不予许的除外)。

 

二是明确备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港澳专业人才在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执业采用“备案制”的管理方式。港澳专业人才具备一定的从业条件,可提出执业申请,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核备案。

 

三是明确权利义务。经备案登记的港澳专业人才,在规定的专业服务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与省内同类专业人才具有同等权利,在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从事专业服务活动时应履行相应义务。

 

四是明确监管措施。为防范相关风险、加强监督管理,对聘用单位要求建立港澳专业人才服务信用档案,并定期报送相关情况;对港澳专业人才执业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予以相应处理;对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港澳专业人才信息通报制度和执业管理调整机制。

 

五是明确目录清单。认可的港澳执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需要制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本次认可的港澳执业资格共8项。下一步根据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需要可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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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