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3年12月底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

 

申领条件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执行日期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发放方式和办理流程

 

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也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依申请”方式办理。企业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申领,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开设服务窗口,便于企业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企业所招用的相关人员参保情况,经办机构要通过本地信息系统核实,并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一)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来源: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