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取消发放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无新规定?


取消就业报到证后,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今年档案里会增加《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转递单上有生源地、就业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转递编号等详细信息,档案管理机构会依据转递单判断是否符合存档条件,也可依据转递编号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查询核验。

 

来源:江苏人社


发布: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