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广西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一类: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1元;适用地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以及东兴市;

 

二类: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6元;适用地区: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

 

三类: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适用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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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