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对象、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政策中,对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对象、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有条件的地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领取补贴资金的50%。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