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 关于《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我中心发布了《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阳公积金通[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发布《通知》的目的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计算和确认职工应缴存额和单位应缴存额的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指标。

 

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 ,这项工作由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完成。为贯彻落实该项规定,维护法制统一,动态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发布本《通知》。

 

二、发布《通知》的必要性

 

制定《通知》的必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需要。《条例》对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只是作了原则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市统计部门公布的阳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数据,才能具体量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和申报方法,即:我市2023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240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0元。当单位申报的工资高于月缴存基数上限时,取月缴存基数上限计算职工月缴存额,但不得用月缴存基数上限替代职工工资数额进行申报。

 

其次,明确了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最后清楚地给出了月缴存额计算公式、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即:我市2023年度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部分)合计上限为5818元,合计下限为162元。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通知》是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准确计算缴存额的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工作量大、操作具体、容易出错,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缴存基数和缴存限额的调整工作,以更好地方便缴存单位调整月缴存基数,使各单位经办人员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

 

四、发布《通知》的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阳江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阳部规〔202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五、规定的主要措施

 

《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时间和范围、月缴存额的计算方法、缴存限额和相关办事流程等均作了详细说明。

 

六、办理渠道和所需材料

 

(一)线下办理: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资料到归集业务受托银行网点办理月缴存基数调整。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1、《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调整申请表》(表3);

 

2、变更登记电子报盘(个人缴存额调整申请表中,报盘选“是”时提供,可带U盘到受委托银行网点下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线上办理: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开通法人账号并通过五级安全认证的缴存单位,可登录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yjgjj.cn/),在首页导航栏点击“网上服务”,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月缴存基数调整。

 

七、特别提示

 

(一)个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两人以上[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二)根据2022年阳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80元/月的标准,凡职工月缴存额低于808元(含808元)高于162元的,个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两人以上[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三)根据广东省公布的第四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凡职工月缴存额在162元(含162元)以下的,个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两人以上[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两人以上[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月缴额不一致的,以最高一方月缴存额为标准审批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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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