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承诺放弃缴纳社保,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


- 案 例 -

 

小周今年毕业,入职了一家建筑公司,由于个人原因,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主动向公司出具了一份《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承诺书》。入职后仅半个月,小周在工作时不慎摔伤,想申请工伤认定时,被告知由于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公司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小周只能自己承担治疗费用吗?

 

当然不是!公司不能免除本次事故中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各项费用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并不能由用人单位和职工自由协商决定。所以,《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承诺书》是无效的。

 

另外,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公司的说法是不对的,小周依然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发布:202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