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操作指南
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为了您方便快捷完成2024年社保费缴纳业务,实现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学习申报流程!
申报缴费时间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征期调整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16时。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最后一日16时前完成申报缴费。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缴费时间,避免逾期缴纳影响社保权益。
缴费基数标准
根据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联合下发津人社局发〔2023〕8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9月份征期开始执行最新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其中: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751元和23757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751元。
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往年医疗保险申报功能
2024年1月1日起,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往年医疗保险申报功能。
天津税务APP、代办系统、光大云缴费(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增加对应功能,每次申报可选属期不允许跨年,年内可选申报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跨年补缴。
申报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分为线上和线下方式办理业务,所有渠道的缴费功能均拆分为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人需分别进入对应功能缴费。
(一)线上缴费渠道(强力推荐)
已在社保分中心、医保分中心或乡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可以通过天津税务APP(自然人业务-社保缴费办理)或手机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1、“天津税务”手机APP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
(1)使用环境
首次使用时,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天津税务”,或者扫描“天津税务”手机APP安装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注册天津税务APP(苹果手机如果提示“未受信任的企业级开发者”,通过【设置 > 通用 > 描述文件与设备管理】添加到信任解决)。
打开“天津税务”手机APP,从默认首页点击【自然人业务】选择【个人业务】,界面下方选择【更多登录方式】,选择短信登录或扫脸登录,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后,获取验证码或扫脸登录。
(2)适用范围
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本年度补缴申报、特殊缴费申报、补缴往年医疗保险。
(3)缴费操作
点击【自然人业务】-【社保缴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当年当月及以后)】进入模块功能,选择“本人”或“他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点击“下一步”。
页面跳转到【参保信息选择】页面,系统展示缴费人的参保信息,分别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基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无法一次全部勾选完成缴费,需分两次缴款),点击“缴费基数”可以设置指定生效年月的缴费基数额度。点击“下一步”。
页面跳转到【缴费信息提交】页面,页面自动带出对应的待缴费数据。可按月选择待缴费数据,点击【提交】按钮跳转到【选择支付方式】页面,选择自己需要使用的支付方式,点击【确认缴费】,根据支付操作提示完成支付。
2、“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
(1)使用环境
微信
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定位为天津市)-社保-社保缴费-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或者选择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特别提示: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分别申报缴纳)
支付宝
支付宝-市民中心(定位为天津市)-社保-社保缴费-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或者选择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特别提示: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分别申报缴纳。)
(2)适用范围
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本月申报及预缴申报。
(3)缴费操作
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选择“缴费截止年月”,点击“下一步”;确认基础信息、缴费月份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点击“全选”,确认应缴费金额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界面提示业务规则的,需重新选择。
确认申报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去支付”,跳转到支付界面,完成缴费。
(二)线下缴费渠道
01、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乡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到商业银行缴费。
0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社保分中心、医保分中心“一厅联办”税务窗口、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商业银行缴费,或在前台直接使用智能POS机以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的方式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