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 城乡居民经办业务明白卡(参保缴费、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零星报销、新生儿参保)


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流程

 

微信关注:“河北税务”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

 

缴费人通过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如含字母,需大写)和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获取缴费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去缴费”,选择年度,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5日。

 

二、城乡居民跨省异地住院备案流程

 

微信关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 个人网厅账号新用户注册 → 跨省就医异地备案 →新增备案人→备案申请→选择备案人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我已阅读 →选择经个人直接申请转诊转院→选择跨省就医地

 

(注:应在入院10日内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申请时间选择住院之前,京津冀免备案)

 

三、城乡居民异地住院报销手续

 

如异地医院不能直接报销,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一)住院(含生育住院)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收费票据;

2.住院费用总清单;

3.住院病例资料;

4.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原件及复印件;

 

(二)门诊慢特病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1.门诊收费票据;

2.门诊费用清单;

3.处方底方;

4.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手工零星结算现已开通网上申报,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业务办理”中选择“零星报销申报”,进入零星报销申报页面,根据实际就医情况选择“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覆盖范围;

 

2.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在居住地办理;

 

符合条件居民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也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主参保登记。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

 

因系统信息与身份信息不符或变更过身份信息等符合信息维护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医疗保险信息变更。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登记

 

父母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需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当年个人参保费用。

 

需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在各地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登记。也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主参保登记。

 

七、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办理提供

 

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

 

2.如果本人无法前来办理,需要代办人携带以上资料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来。

 

为提高办理效率,来办理时请提供停保人的联系电话、新参保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

 

网上办理流程:参保居民可以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自主申请暂停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生效。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税务·社保缴费平台(微信版)
  2. 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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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