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参保缴费标准、医保待遇报销比例标准、特殊慢性病申报…


1.居民都需要参保吗?

 

按照全民参保的要求,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应参保。

 

2.2024年邢台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5元(包含长期护理险5元)。

 

3.邢台市城乡居民参保该怎样缴费呢?

 

为最大程度方便缴费人,我们开通了“代办员代征”“银行代征”“网上缴费”“税务征收”4大类途径供缴费人使用。其中“网上缴费”包括“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手机APP和云闪付APP。“银行代征”包括我市所有商业银行均可代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业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方式。

 

4.首次参保居民如何参保?

 

新参保居民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推送到税务部门后,再按税务部门要求进行缴费。也可以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主参保登记缴费。

 

5.新生儿参保应注意什么?

 

2023年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待遇享受到2023年12月31日。如2023年出生的新生儿不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直接办理2024年参保的,将无法补办2023年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及享受待遇。

 

6.2024年城乡居民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202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23年9月1号到12月25号,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居民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待遇。补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自税务部门费款上解之日起享受待遇。

 

7.对于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信息的人员,如何办理?

 

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人员信息,不能正常缴费的,应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出现信息错误的应做相应的信息修改,完善后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向税务部门进行推送,税务部门完成人员添加后再进行缴费。确实无法查询到之前的参保信息的,需要到医保部门进行人员新增处理。

 

8.什么情况下需要办停保,如何办理?

 

需要变更参保地的人员无论省内还是省外都需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方可在其他地区参保。

 

1)省内停保办理 (1)网办:登录网址http://111.63.208.5:81 登录原参保单位(如参保单位XX的乡镇账号),在 参保变更管理-城乡居民暂停参保 ,填写相应材料,点击提交(需经办审核),暂停其原参保关系。(2)经办:拿上医保卡或身份证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2)省外停保办理需向当地参保地申请停保。

 

9.2024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10.2024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普通门诊(即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

 

 

11.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申报?

 

参保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或者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

 

鉴定合格后,在市域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及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医院门诊就诊,即时报销。

 

2024年门慢特病政策有变动哦!

 

12.2024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特殊慢性病享受什么待遇?

 

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在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内的药品、诊疗费用按照各自限额即时报销,执行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的政策;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每年;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和重症精神病报销比例60%,肺动脉高压报销比例为70%,与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合并计算;血友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不设起付线,血友病报销比例为80%,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报销比例为70%,与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合并计算。

 

13.门诊特殊慢性病具体病种报销限额是多少?

 

 

14.2024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如何进行生育报销?具体标准是多少?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标准为:单胎顺产1000元,多胎顺产1500元,单胎剖腹产2500元,多胎剖腹产3000元。

 

15.2024年邢台市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正常参保后,门诊诊察费可以报销吗?如何报销?

 

参保缴费人员持社保卡与医保电子凭证在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支付门诊诊察费。其中中医辩证论治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6元;其他门诊诊察费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4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元。

 

16.大病保险保障时限为多久?

 

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参保的城乡居民,保障时限为一个自然年度。

 

17.2024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18.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政策是怎样的?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者除外),可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以及通过乡村一体化认定的村卫生室,申请“两病”门诊待遇,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高血压统筹基金和个人各负担225元/年/人,糖尿病统筹基金和个人各负担375元/年/人。

 

19.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如何办理备案?

 

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城市,办理备案,实现出院即报。

 

参保人应于入院10日内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备案申请日期选择在入院之前。

 

因特殊原因未实现出院即报,回参保地报销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全部费用,出院结算后,于30日内持报销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城乡居民政策咨询电话:市局医保中心3690050

信息系统问题咨询电话:市局信息办 2626898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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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