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结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号)调整的价格项目,对相应项目的我市价格标准进行调整。

 

二、起草依据

 

(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0号)

 

(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启动2023 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3 号)

 

(三)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号)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价格联动原则同步调整;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参照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

 

四、实施内容

 

“ICU单元治疗(11110090100)”等13个项目价格调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梁伟

联系方式:0580-22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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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