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中余额充足,能否提取出来用于房屋装修?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房屋装修不在提取范畴,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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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