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缴费时间

 

(一)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情况,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4年2月底。

 

(二)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上述人员在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超过3个月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非上述人员,未在规定缴费期间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筹资标准及个人缴费定额资助标准

 

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102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标准380元,财政补助640元。

 

个人缴费定额资助: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扶助对象、优抚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4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40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8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19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90元.

 

征缴方式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线上缴费可通过“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皖事通APP、支付宝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 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缴费。对于使用信息化渠道缴费困难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或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2023年新入学大学生仍以学校为单位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信息采集、代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
  2. 安徽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相关文章:

  1. 关于做好2024年度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2023-09-19]

来源:滁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