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1、缴费标准

 

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380元

 

具有陕西省户籍的特殊人员,可享受分类参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无需个人缴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100 元。

 

2、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至12月20日,补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3年9月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学生,在校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2023年9月 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缴费方式及渠道

 

个人缴费建议优先使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缴费时,需选择“2024”年度。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2. 社保云缴费(微信城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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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