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公积金缴存基数、缓缴、公积金转移(异地)业务…)


01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计算的,包括哪些项目?

 

答: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02问:住房公积金缓缴有期限规定吗?

 

答: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03问: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业务如何办理?

 

答:1、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转入本地,在我市公积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的,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管理部办理或通过手机APP、个人网厅办理。2、调出本地的职工需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

 

04问:偿还商业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提取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1、首次提取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与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印章的近三个月还款明细。2、再次提取只需提供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或其他公积金中心印章的近三个月还款明细。

 

05问:目前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1-5年(含)贷款年利率为2.6%,6-30年贷款年利率为3.1%;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为上浮利率,即:1-5年(含)年利3.025%;6-30年年利率3.575%。

 

06问:冲抵还贷如何办理?

 

答:1、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中心办理冲抵还贷业务;县(市)区的到对应管理部办理冲抵还贷业务。2、借款人本人登录个人网厅或手机APP申请冲抵还贷。



相关文章:

  1. 石家庄市 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房产套数是如何认定… [2024-01-31]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