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 城乡居民参保人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1)参保人应在入院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工作。异地转诊人员先由本市具有转诊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材料,然后凭资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窗口、或将资料传真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科室、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等渠道上传资料至医保信息系统,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资料后为参保人将备案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以保证参保人能实现联网结算。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及急诊人员可直接将备案所需资料通过医保经办窗口、电话传真、国家医保APP、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等渠道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为参保人将备案资料录入信息系统。急诊人员须在出院前补办备案手续,出院结算后不得补办备案手续。

(具体待遇政策可参考文章:2023年度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政策指南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传真电话如下:

 

江城城乡居民医保股:0662-3100578

阳春城乡居民医保股:0662-7711890

阳西城乡居民医保股:0662-5557279

阳东城乡居民医保股:0662-6633861

海陵城乡居民医保股:0662-3714228

高新城乡居民医保股:0662-3822277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小程序)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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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