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经办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
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符合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条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条件。
申办材料
(一)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办理窗口:
广西医疗救助零星结算申请表(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见附件)
个人承诺书(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授权委托书(含填写示范文本).docx
(二)网上申报:
上传以上材料的原件图片或PDF文件;由他人代办申报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图片备注:未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患重特大疾病人员同时办理住院费用报销、门诊费用报销可合并提供材料。
办理方式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窗口受理
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三)网上申报
可选择进入以下任一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网址:http://wsdt.ybj.gxzf.gov.cn/
2.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网址:http://zwfw.gxzf.gov.cn/
3.广西医保APP
4.“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电话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电话
3.网上查询
窗口办理的: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
网上办理的: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常见问题解答
问:申请医疗救助待遇之前需要注意什么?
答:申请对象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医疗救助资格后方可申报医疗救助待遇支付。
问:一般多长时间可以办完审批手续?
答:12个工作日办结。
问:办理此项业务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答:办理此事项不收费。
问:票据遗失怎么办?
答: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同时签署承诺书。
附件:
相关业务链接:
相关文章:
- 广西医保经办服务指南(生育津贴支付) [2024-05-02]
- 广西医保经办服务指南(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备案) [2024-04-30]
- 广西医保经办服务指南(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扩诊申请) [2024-04-30]
- 广西医保经办服务指南(单位注销登记) [2024-04-30]
- 广西医保经办服务指南(特殊药品待遇资格备案) [2024-04-28]
- 广西医保经办服务指南(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024-04-26]
- 广西医保经办服务指南(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024-04-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