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202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