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自治州 工伤医疗待遇办理服务指南(个人)
(一)办理条件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二)办理流程
工伤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参保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贵州省工伤事故信息快报》,领取《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就医告知书》,30日内向所属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参保人员凭《就医告知书》到协议医院办理工伤入院登记,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报销。
(三)所需资料
《贵州省工伤事故信息快报》。
(四)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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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