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哪些人可以上岗就业?
1.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委托社会力量参与开发管理的,专门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劳动岗位,分为全日制岗位、非全日制岗位和临时性岗位。
2.就业困难人员的上岗条件?
公益性岗位仅用于安置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在公益性岗位上岗:
(1)领取营业证照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
(2)与非承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6个月内经就业转失业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重新被原承接单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录用的人员,或在6个月后重新被原承接单位录用且由其补缴了该段就业转失业期间社会保险费的;
(4)其他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3.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对象
各区、县(市)确定的承接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
4.补贴标准
(1)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30%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2)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每人每月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5.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岗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政策依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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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