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杭人社发〔2023〕7号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文件精神,现将《杭州市促进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杭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施办法》《杭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杭州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杭州市创业场地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按现行政策承担相应经费。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参照执行,或结合实际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所需材料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涉及表格的样式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为准。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下载:

  1.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 号).pdf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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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