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异地就医普通门诊怎样报销?


小王春节准备回老家探亲,听同事说只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果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小王想问,如果是普通门诊是否需要另行备案,应该怎样报销?

 

根据相关规定,按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中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同步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再重新办理备案。

 

异地就医人员应凭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遵守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根据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票据,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支付。

 

更多医保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医保咨询热线12393。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