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方面有没有新的政策?


网友留言:

 

我是一名服务于基层的“三支一扶”人员,我想咨询一下西藏的“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方面有没有新的政策。

 

官方回复:

 

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西藏自治区“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规定:

 

一是薪酬待遇主要由工作生活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组成。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每月分别增加100元、200元,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奖励标准: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工作生活补贴的40%设置,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发放100%,合格档次的发放85%,基本合格档次的发放50%,不合格档次的不予发放。

 

二是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000元。

 

三是服务期间按照我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四是服务期间享受年度休假,假期为30天,路途天数由服务单位参照同类人员的标准计算,地市内、跨省区由服务单位分别给予年度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今后,如需咨询“三支一扶”工作相关政策,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致电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891-684586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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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