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税务: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实用指南(委托代收单位)


(一)适用范围

 

以集体的形式,批量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街道、村组、学校等)

 

(二)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在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完成后,代办员(街道、村组、学校等)批量导入缴费信息,通过委托代征客户端进行申报缴费。

 

 

(三)客户端操作

 

01客户端申报缴费操作

 

登录客户端后,更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点击【社保费代收代证(自主)】申报。期间可以查询社保申报记录。申报结束后缴费,缴费完成后5日后,即可打印缴费证明。

 

 

02查询辖区内城乡居民信息操作

 

代办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查看城乡居民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用户登录成功后,点击【城乡居民参保信息更新】,在右边的页面上选择【更新】。

 

更新方式有两种,一是【增量更新】,即只更新系统当前时间至上一次更新时间内数据发生变更的城乡居民,数据未发生变更的城乡居民将不会更新,增量更新相对于全量更新,耗时较短。二是【全量更新】,点击后将该代办单位下所有的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信息全部更新一遍,耗时较长。

 

更新完成后弹出提示信息,点击“是”则展示本次更新的城乡居民明细数据,即可选择需要查看的城乡居民信息。

 

03导出辖区内城乡居民信息

 

代办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导出城乡居民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在登录成功后,点击【城乡居民参保信息更新】,在页面上选择【导出】。分为按查询结果导出和按申报模板导出。按查询结果导出是根据查询条件的结果数据包含的城乡居民信息。按申报模板导出是根据自主申报社保费时导入模板的城乡居民信息。

 

在页面上选择【导出】,弹出保存路径,可自选导出文件的路径和文件名称。

 

可单独导出最近一次更新的城乡居民信息。

 

04完善辖区内城乡居民手机号码、分组和备注信息

 

代办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批量编辑导入城乡居民手机号码、分组、备注信息,再点击【导入文件】即可完成批量维护城乡居民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成功后,点击【城乡居民参保信息更新】,在右边的页面上选择【信息维护】。点击【模板下载】,根据下载的导入模板,批量编辑好城乡居民分组信息后,点击【导入文件】,导入系统。注意: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目前暂无人员的增减功能。

 

05查询辖区内城乡居民缴费档次信息

 

代办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查询辖区内城乡居民缴费档次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成功后,点击【城乡居民缴费档次查询】,在右边的页面输入人员三要素和缴费年度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根据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单个城乡居民在某个缴费年度内的缴费档次信息。

 

06获取辖区内城乡居民年度未缴费人员清单

 

代办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获取辖区内城乡居民年度未缴费人员清单。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成功后,点击【城乡居民申报状态查询(自主)】,在页面上输入查询条件,支持按缴费年度、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征收项目、品目及其他条件进行查询。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根据输入的查询条件查询城乡居民自主申报险种申报状态。

 

可以点击【更新】,可全量更新代办单位下所有城乡居民的社保费申报状态,更新的时候数据量较大,耗时较长,不建议频繁更新。点击【导出】,可导岀符合查询条件的数据,便于后续催收。

 

07代收(代办)代报城乡居民社保费在收款后集中缴款操作

 

代办单位或人员需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完成“申报”和“缴款”两项内容。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在线下完成城乡居民社保费收款后,应先完成“申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登录成功后,点击【社保费代收代报(自主)】。注:该功能为客户端核心功能,代收机构可通过该模块进行人员新增。

 

也可点击【导入】,通过【模板下载】,在模板中填入城乡居民信息后通过【导入文件】方式批量添加数据。

 

另外,支持按缴费年度、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征收项目、品目和其他条件查询导入数据情况。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根据查询条件展示城乡居民已导入数据信息。

 

导入数据或输入查询条件后,会出现列表。对列表中的待申报数据,可勾选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弹出提示窗口,点击【确定】后,即把勾选的数据发送到税务系统中进行社保费申报。

 

社保费申报后,可进一步核对申报情况。点击【社保费申报记录】,在右边的页面点击列表操作列【查看】申报记录信息。如果没有最新记录,可以点击【同步】获取最新信息。点击【同步】按钮,弹出选择申报日期起止范围,同步选择的日期范围内的社保费申报记录,包括其他渠道申报过的。

 

可根据查询条件查看相应申报记录的申报状态和缴款状态。

 

对申报成功未缴款的记录支持作废,成功后列表中记录的申报状态更新为“已作废”。已作废的申报记录只能查看,不能再进行缴款,若要缴款需要重新申报。注:如需选择其他缴费渠道,必须作废申报记录。

 

其次,在进行代办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之后,进行直接点击最右侧操作列【缴款】按钮进行缴费。也点击【费款缴纳】-【缴费】,系统将自动下载最新的待缴款数据。

 

勾选列表欠费信息数据,点击【立即缴款】,为保证社保费缴纳安全性,需要进行安全验证,输入申报密码并验证通过后,进入选择缴款方式界面。

 

目前系统支持三方协议缴款和银行端凭证缴款方式。

 

三方协议缴款需要跟银行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才能使用。点击【确定】后,系统会提示发送成功,接下来可自动获取反馈,获取反馈成功后会提示给用户。

 

若代办单位未签订三方协议缴款,可选择打印银行端缴款凭证方式。若需要在打印的银行端缴费凭证上填入付款人银行相关信息,可在银行端缴费凭证的下拉列表中选择银行账户,若下拉列表中未査询到对应的付款人银行账户信息,可点击右侧的【人工录入账户账号信息】按钮,在弹出的录入界面输入付款人银行账户信息后保存,再次点击下拉列表,可查询到刚刚人工录入保存的银行账户信息。

 

选择好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确定】。若在打印银行端缴费凭证时无需填入付款人银行信息,可忽略上述的选择,直接打印,打印出的凭证上的付款人相关信息显示为空。缴费人可携带打印清晰的银行端缴费凭证到开户银行进行缴款。

 

08缴款凭证操作

 

代办单位缴款时选择通过三方协议缴款或打印银行端凭证缴款方式均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获取缴款凭证,操作步骤略有不同。具体操作如下:

 

(一)通过打印银行端凭证缴款方式的,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点击【费款缴纳】下的【缴款凭证打印记录】,打开缴款凭证打印记录页面,自动加载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打印的银行端缴款凭证记录。可根据开具日期,查询本地的银行端缴款凭证。

 

点击【查看】,可查看缴款明细数据。点击【重新打印】,可重新打印或保存缴款凭证。

 

未缴款状态的数据,支持作废,若已缴款则不能作废,作废成功后可在缴款菜单查询欠费信息,重新缴款。

 

若在缴款选择银行端缴费凭证时未选择付款人银行信息,在缴款凭证打印记录重新打印出的凭证上付款人信息依旧是空的,若此时需要在凭证上增加付款人信息填入,需要作废凭证后,在缴款菜单重新打印。

 

(二)通过三方协议缴款方式的,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点击【费款缴纳】下的【三方协议缴款记录】,打开三方协议缴款记录页面,自动加载通过三方协议缴款记录。可查询通过三方协议缴款成功的历史记录,不可进行作废等操作。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省单位社保费客户端(陕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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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