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菏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年)》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菏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年)》。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服务项目编码贯标工作的要求,结合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规定和我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制定。

 

三、起草过程

 

依据省医保局下发的医疗服务项目库,将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编码与省编码保持一致,同时对一级医疗机构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特制定《菏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年)》,经征求意见后,现正式公布。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监测,动态调整。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监测制度,大力落实并推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切实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建立带量采购台账制度,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公立医疗机构收入中的比重,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比价关系。

 

(二)强化管理,控制费用。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医院内部管理,降低管理成本,全面落实药品、耗材零差率政策,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要严格执行《菏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年)》,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凡未列入的项目,均不得自行设立和收费。要完善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住院费用清单等制度,提高医药价格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市统一,分级定价。按照优质优价原则,不同等级医院之间保持合理差价,全市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执行统一标准。《菏泽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2年)》所列价格为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相关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宣传医药价格改革的意义和政策措施,准确解读医药价格改革政策,回应社会各界关切,使医药价格改革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取得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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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