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2022年4月29日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西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强调,“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需求”。


2022年西安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二、《通知》调整涉及的对象是什么?


《通知》涉及的对象为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


三、《通知》中涉及的单缴存职工、双缴存职工如何定义?


双缴存职工是指已婚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单缴存职工是指未婚、离异未再婚或已婚但配偶方未缴存或未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通知》主要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首付比例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同时对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也进行了调整,特别是对账户余额小于2万元的职工加大了支持力度。


五、《通知》中涉及的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如何确定?


缴存职工购房时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具体可贷额度根据所购住房的状况、价格、还贷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再与缴存余额、倍数及缴存时间系数挂钩。此项政策调整,取消了原有对缴存余额不足2万元缴存职工贷款额度的限制,实际上是加大了对新入职、缴存余额较少的年轻群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帮助其减轻购房负担。


六、《通知》中涉及新老政策如何衔接?


《通知》自2022年5月28日起实施,以贷款申请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时间为准。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5月28日(含)之后的,按新政策标准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5月28日之前且已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录机的,仍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七、贷款职工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2022年5月28日前,我市执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本《通知》内容未涉及的,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八、案例


案例一:小王及其配偶,政策调整后,公积金可贷85万元,与商贷相比,可为小王及其配偶节省利息支出20.96万元(以银行目前最低商贷利率4.45%、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测算)。


案例二:小李,单身,政策调整后,公积金可贷65万元,与商贷相比,可为小李节省利息支出16.03万元(以银行目前最低商贷利率4.45%、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测算)。


案例三:小张及其配偶刚入职满一年,两人账户内公积金余额仅有1.8万元,政策调整前,最高只能贷款30万元。政策调整后,只要小张及其配偶具有符合贷款政策的月还款能力,夫妻两人即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85万元,比原来可以多贷55万元,大大减轻了购房首付压力。


案例四:小赵及其配偶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具有符合贷款政策的月还款能力。政策调整前,买一套105万元的房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5万元,需首付40万元。政策调整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5万元,首付只需20万元,减轻了小赵夫妻购房首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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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