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政策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何开设?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何开设?

 

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同一个施工合同,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由总包单位自主确定。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专用账户名称为总包单位名称加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后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单位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通过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备案。

 

总包单位在本市内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开立新的专用账户,也可在已有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对于按项目分别管理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在拨付人工费用、发放工资时应在附言中明确项目名称和所属月份,开户银行应将出入账信息与工程建设项目一一对应,确保相关信息数据完整、准确、有效。

 

专用账户名称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可简称为“工资专户”,如工程建设项目名称超过20个字,可依法规范使用简称。

 

以联合体方式施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体单位合并核算的,专用账户应当由牵头单位开立,成员单位应与牵头单位签订委托工资代发协议;联合单位平行独立核算的,专用账户可分别开立。

 

来源: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相关文章:

  1. 非建筑领域农民工被欠薪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吗? [2024-04-01]
  2. 政策问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2-12-09]
  3. 福建省 政策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适用哪些情形? [2022-06-10]
  4. 福建省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8-11]
  5. 政策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05-27]
  6.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19-12-30]

发布: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