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哪些资料?


01

 

问: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一)贷款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设立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将原来部队一次性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公积金账户的);(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四)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五)所购住房为合法住房并能够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或抵押;(六)已付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02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如实填写《承诺授权书》:(一)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二)本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份);(三)购房合同(留存原件1份、复印件1份);(四)符合贷款还款要求的银行借记卡;(五)个人信用报告。 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同时提供本人《军官转业证书》;港澳台同胞来石工作的, 同时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非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购二手房的,同时提供原房主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及《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各2份。

 

03

 

问:异地购房,提供哪些材料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按以下规定提供资料:在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在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04

 

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答:(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六)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七)退休的;(八)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九)出境定居的;(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二)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三)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继续缴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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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