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聘哪些人员?


用人单位不得招聘: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三)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四)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解析:《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相关文章:

  1.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2019年修订) [2019-12-31]
  2.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2005年修正) [2005-03-22]

发布:2023-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