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 政策解读《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2年12月23日,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舟医保发〔2022〕39 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44 号)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

 

(一)调整完善护理费等3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删除急救单独开舱治疗(项目编码:31060700400)。

 

(三)“临床诊疗类”中的“本类说明”第6条增加“单价在400元以下的热活检钳可全额计费”;第7条将内镜下临床诊疗项目中使用的“圈套器”修改为除外内容,将内镜下临床诊疗中使用“止血(组织)夹”增加为除外内容;第8条修改为“内镜下临床诊疗项目中使用超声切割止血刀(含刀头),每人次加收810元”。

 

(四)“临床诊疗类”中的“(三)手术治疗说明”第3条将手术中所使用的“止血(组织)夹”增加为除外内容。

 

(五)上述调整完善后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项目以及部分相对应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医保规定执行。

 

三、适用对象

 

各定点医院。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系指,根据临床诊疗规范、医疗器械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临床实际,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名称、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备注等要素进行调整完善。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对32个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名称、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备注等内容修订完善,或者对价格调整。

 

(二)删除急救单独开舱治疗项目。

 

(三)对“临床诊疗类”中的“本类说明”和“(三)手术治疗说明”相关内容修订完善。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解读人:梁伟

联系电话:0580-22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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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