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待遇资格认证篇)


四、待遇资格认证篇


1问:我的同事比我退休早一年,前几天单位通知他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我是不是也需要认证呀?应该怎样认证呀?


答:您退休当年不需要认证,从下一年开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范围是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线上认证可以使用“秦皇岛人社”、“河北人社”、“易人社系统”任意一个APP进行操作,对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的人员,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认证。我市试点制度退休人员每年需要认证两次,分别是上半年1-3月、下半年10-12月;新制度退休人员认证时间是每年1-6月,未按要求完成认证会被暂停待遇的!注意不要因错过了认证时间而影响享受待遇呀!


2问: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我的退休待遇?


答:一是在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期内没有完成认证的;二是受到刑事处罚的;三是退休人员去世的。


3问:待遇暂停后,我怎样申请恢复呢?


答:符合待遇恢复条件的,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单位申报恢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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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