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 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提示(劳动合同签订篇)


----劳动合同签订篇

 

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降低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连续发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提示》,引导用人单位完善用工制度,规范用工行为,有效预防劳动争议,构筑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风险点1:用工超过一个月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易产生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风险。

 

建议:请务必树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观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立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超过一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超过一个月而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风险点2:劳动合同未载明必备条款,易发生争议。

 

建议:用人单位使用从劳动行政部门领取劳动合同,确因工作需要自行制作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直接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的约定至关重要,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同时具体而且明确,避免引发因约定违法或不明确而导致约定无效。

 

风险点3: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易产生支付二倍工资风险。

 

建议:用人单位应当正确看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应尊重劳动者选择,劳动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者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劳动者反悔。

 

风险点4:违法约定试用期,易产生支付赔偿金风险。

 

建议: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风险点5:试用期内劳动者工资发放不符合法律规定,易产生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风险。

 

建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风险点6: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反服务期约定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未明确违约金数额或约定违约金数额高于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当出现一方违约时,得不到法律支持。

 

建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当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结束后的服务期限及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风险点7: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将承担医疗、工伤赔偿责任及支付经济补偿等风险。

 

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双方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之前,应当明确告知劳动者须要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将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劳动者的工资中进行代扣,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代扣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考虑是否招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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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