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范围、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


依据《完善南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规定:

 

规范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在原有基础上调整为29个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病种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起付标准调整为7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病种单列,额度均为6000元),统筹基金按住院报销比例支付。

 

在医保定点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计入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累计)。

 

2022年3月1日起,同步调整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种类、最高支付限额和普通门诊统筹标准。

 

南平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在原有基础上调整为32个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和支付按现行规定执行。调整高血压、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各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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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