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350元、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一、2023年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标准为350元。

 

对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含低收入家庭成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档内脱贫人口,重残人员(一、二级),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具有多种身份的人员,不重复资助。

 

二、缴费期

 

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缴费期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在缴费期内缴费的,按相关规定在待遇等待期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相关业务链接:

  1. 辽宁税务·社保缴费(微信版)
  2. 辽宁移动办税APP下载·辽宁税务


相关文章:

  1. 朝阳市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的通知(延长至2月28日) [2022-12-30]
  2. 朝阳市 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09-02]

来源: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