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公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
为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32号)精神,现对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公告如下。
补助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
实施期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申领方式
1.免申即享:省级每月20日前,将全省上月失业保险参保全量信息上传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联网监测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开展全国新参保人员与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比对后,将符合参保及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的信息数据下发省级。省级收到相关信息后推送各地,各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工作。
2.自主申报: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申领,需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承诺书》和《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特别提醒
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以核验当期的信息为准,不能重复使用。
2.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咨询办理
开封市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 0371-23388006
禹王台区社保中心失业科 0371-22351650
龙亭区社保中心失业科 0371-22786290
鼓楼区社保中心失业科 0371-23625928
顺河回族区社保中心失业科 0371-23388712
尉氏县失业所 0371-27995669
杞县失业所 0371-22312750
通许县失业所 0371-23287698
祥符区失业所 0371-26668780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保中心失业科 0371-22022375
兰考县工伤失业服务中心 0371-26991981
附件: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