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洱市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性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洱市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性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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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性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市战略,突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导向,以构建技能型社会为主线,坚持扩规模与提精准并重,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供需匹配、规范运作、精准提升,为普洱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队伍支撑。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机制

 

(一)完善培训体系。由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把职业技能培训列为重要内容,适时召集职业技能培训联席会议,常态研究、动态分析、监督考核、专题推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抓总,健全培训共建共享机制,调度各方培训资源,加大政府、企业、院校、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精准制定年度计划,紧贴需求动态发布任务,市级抓示范培育、县级抓重点提升、其他部门和乡镇抓基础兜底,分层分类组织实施。

 

(二)统筹培训计划。突出发展导向,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西部合作资金等为基础,统筹各部门培训计划,推动形成政府补贴、个人投入、企业支持共同投入的机制,化零为整、集中资源,结合各部门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和相关政策,统筹研究、打包政策、整合项目、集中分配,有序做好培训项目衔接、协调和配合,推动培训项目精准嵌入产业链、人才链、就业链、创业链,明确各方职责,分类管理,逐级落实,着力破除各部门培训条块分割、任务交织、对象重叠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强培训阵地。坚持共建共享、协同发力,以县(区)为域,依托现有公共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平台、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乡村振兴培训中心、企业培训中心等阵地,健全配套设施、师资体系,拓能升级扩容,完善共享基地实训相关制度,分层分类管理,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培训机构、社会资源依法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匹配度,提升区域化办学办班水平,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逐步形成“人社+行业主管部门+职业教育学校(培训机构)+龙头企业(实习实训基地)”覆盖全市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实训网络。

 

(四)精准培训项目。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承接产业转移等需要,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深度培育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紧扣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全市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结合各地特色产业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施等实际,构建从“初始到终端”的全产业链培训,大力开展特色种植养殖、特色产品加工制作、特色餐饮与传统美食精制、文化创意、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旅游服务、家政服务和创业等培训。

 

二、聚焦企业需求提升培训精准性

 

(五)支持企业自主培训。支持鼓励具备培训教学条件的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指导企业结合生产需求编制培训计划,纳入属地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帮助企业完善职工培训制度,为职工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待遇挂钩,引导企业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畅通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和晋升途径,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高薪。全面深化推进“校企合作”定制培训。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提升全产业链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益。深化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六)加大企业定向培训。主动融入“数字普洱”建设,探索“互联网+”、“智能+”培训新形态,推动培训方式变革创新,倾力打造普洱就业智慧服务平台,推动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务工需求线上汇聚、动态更新、精准掌握,通过数据赋能开展定向定岗精准培训。主动对接技能密集型产业,建立技术工人需求动态监测分析体系,把零散的企业用工需求整合为行业领域用工需求,编制发布急需紧缺技术工种目录,重点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紧密衔接企业用工需求,系统梳理汇总、分类施策,通过“岗位+培训+就业”,广泛发动宣传组织,精心选取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采取“理论+实操”的授课方式,把车间变为课堂,边学边练,确保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即能上线操作,让企业不再为招工发愁,让群众不再为务工犯难。

 

(七)深化企校产教融合。深化实施技工院校“名校、名专业、名师”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联动教体部门,将校企合作作为每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既定主题之一,邀请市内企业举办洽谈会,主动对接服务,推动就业政策、产业发展、行业需求与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技能培训相衔接,加大对驻普高校毕业生留普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按照相关规定,鼓励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支持驻普高校和各类职业院校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并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畴。积极推动“厂中校、校中厂”建设,探索建立学校与企业常态化人才学习交流机制,以特色产业、庄园经济、创意经济等为依托,建设培育一批产训结合型企业,鼓励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融就业、实践、实训一体,推进人才向产业聚集。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健全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共订人才培养方案,招工即招生,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特别对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参加学徒培训。实行教育人才专项,畅通师资队伍来源渠道,完善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培育“双师型”教师,推行专兼职教师制度,从企业高技能人才与技能劳动者中培养、充实师资队伍,打造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发展一批创业导师团队。

 

(八)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围绕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结合重点领域、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技能人才载体等,加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建筑业以及现代农业等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对企业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鼓励通过名师带徒、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形式,开放式培养高技能人才,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占比和企业竞争力。加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对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支持和指导。合理调控《培训合格证书》类班次数量,提高技能等级类培训项目占比。

 

三、聚焦就业需求提升培训精准性

 

(九)抓实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训。从服务“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产业发展出发,紧密结合乡村振兴,积极推进乡村建设所需的农业农村本地人才培训,培养一批农业农村技能人才、乡村旅游人才、乡村工匠和“生态卫士“。充分利用特色种植基地、田间自然资源,开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实用技能培训,提升培训质效。强化高素质农民先进实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各类现代农业技术和涉农技术培训,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能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能力。鼓励地方组织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十)抓实重点群体就业培训。面向有劳动能力、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就业重点群体,特别是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农村劳动力和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以工代训等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就业前培训,对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对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结合“康养普师傅”培训计划,组织适合女性就业的育婴、家政、特色餐饮、酒店服务等急需紧缺职业培训和编织、手工制作等专项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劳动者求职择业能力、稳定就业能力、转岗转业能力。

 

(十一)抓实灵活就业人员培训。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提升技能促进大龄和困难人员“打零工”就业增收的积极作用,健全培训项目和培训政策推介服务,针对零工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供符合市场需求、易学易用的培训信息,引导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零工人员参加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参加创业培训。结合灵活就业人员实际,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十二)抓实劳务品牌技能培训。对技能型劳务品牌,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年度计划、重点内容、重点培育。鼓励支持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设劳务品牌特色专业,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推进乡村建设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训,培育一批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设修缮技艺传承人和工匠,对技能精湛的纳入乡土人才库管理,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和非遗就业工坊、民族民间工匠工作室,发挥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作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引导行业企业立足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开展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大赛、创业创新大赛等专项赛事活动。完善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按规定对经评价合格的从业人员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十三)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合作。主动对接周边国家临近地区的人力资源部门,积极探索国际劳务合作和人力资源开发,“定制式”“组织化”开展技能培训,促进跨境务工供需匹配。深入分析国内国外双边重点产业发展和商品贸易标准规范需要,以“请进来”“走出去”前置组织开展关键环节对口技能帮扶和提升培训。组织入境外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同步开展语言、法律法规、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等相关培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推动双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完善国际区域培训交流机制和对话平台,在市创业公共实训基地和其他条件成熟的园区、职业院校设立毗邻国家地区技能培训实训基地。探索“中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发展模式,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支持职业院校青年学生、毕业生参加青年实习生交流计划。支持职业院校探索与其他国家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师生交流互访。用好普洱学院等高校留学生资源,结合中老铁路人才走廊建设,推进留学生创业园区建设。

 

四、聚焦创新创业需求提升培训精准性

 

(十四)深化大学生创业培训。围绕“创业之城”、“旅游城市”建设,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按规定开展以提升就业能力为目标的技能培训,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数字经济、绿色能源、文旅康养等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建立创业导师社会化服务体系,搭建“产校企才”资源对接平台,组织产业创新人才、经管人才等兼职担任大学生创业团队导师,协助创业团队制定市场战略和发展规划,对接行业资源、提供技术指导。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组织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按规定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等培训课程,提升学生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制定等方面能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创业培训讲师进校园、进基地活动,组织省级以上创业培训讲师大赛获奖选手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指导服务。建立常态化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人才甄选机制,强化创业资金等政策集成式扶持。

 

(十五)提升创新创业平台培训针对性。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布局,创新政企、政校(院所)、校(院所)企、滇沪、合资等多元开放合作模式,以“一园一主题一特色”,持续推进“1+9+N”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构建起“市级龙头牵引+县区特色推进”为主干、各类特色创业生态为补充的创新创业平台体系,立足高质量、高层次推进中心城区创业业态,打造一批“创业大街”“创业小巷”“创业社区”“创业集市”等特色创业场景,搭建“线上+线下”人文交流空间和市场交易平台,推动创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重点人群倾斜。制定园区标准服务体系和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公共创业平台前端感知,做强平台招商、以商招商,围绕主导产业靶向招引带动入驻一批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项目和专业团队,突出实践实战,提升平台孵化能力。健全企业创业后续指导服务机制,加强人才与重大战略、重点区域、新兴产业、经营主体等的优势联合,帮助提升数字化管理和市场精准分析能力,对企业成长性可续评估,完善服务企业升规、达限、上市等机制。聚焦新兴业态创业就业需求,着力补齐互联网、文旅康养产业短板,全面推广“电商+直播”流量经济商业模式,实战化培育直播带货人才,打造千万级流量网红主播,推动入驻企业开设线上店铺,常态举办特色产品线上直播节活动,为农民搭建“互联网+农业”交易平台,集中打造新业态和新产品直播基地。结合文旅行业发展,大力开展乡村旅游特别是民宿基础知识、客房服务技能与实训、民宿下午茶点制作、民宿电商推广、民宿礼仪礼节、插花与茶道、民俗文化活动组织等培训。

 

(十六)推动新职业新工种培训。密切跟踪国家动态发布的社会需要的新职业,鼓励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新职业新工种培训,支持培训机构按照教学标准和评价要求申报增加新职业新工种。支持各地开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互联网营销师,以及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全媒体运营师、电子商务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等新职业工种培训。

 

(十七)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结合世界技能大赛、全国、全省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活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创赢普洱”为品牌,精心挖掘培育特色优势技能项目,常态化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奖、以赛促建。依托院校、企业等资源,做好省级技能大赛参赛和筹办工作,推动云南省咖啡、茶艺职业技能大赛常态化落户普洱,以省级赛事带动普洱赛事项目、创业品牌影响力提升。强化赛事成果运用,优胜者给予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并强化创业孵化平台支持和发达地区创业场景实训。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的激励引导作用,讲好技能故事,树立职业精神,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人才观,带动更多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茁壮成长。

 

五、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风险管控

 

(十八)规范公开招标和审核。凡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的培训机构,必须经过人社部门资质审核,依托“技能云南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严格落实“凡补必进”,重点核查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资质、培训专业许可范围等条件,严格落实“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考核”机制,多方式开展检查,确保培训情况与备案申报资料、网上平台信息一致性。培训资金达到规定数额须公开招标,严禁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各县(区)计划发布的招标公告,需经审核报市级备案。招标公告须明确开展的职业(工种)、人数、金额,禁止只招入围机构。

 

(十九)规范技能等级鉴定和评价。推行评价机构备案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年度开展培训职业(工种)计划范围,公开遴选鉴定、评价机构,发布年度评价机构目录清单。凡国家未出台发布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不允许开展评价考核。所有在普洱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培训,必须在普洱开展评价,不允许到其他州(市)站点。所有遴选备案的鉴定和评价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鉴定、评价工作。强化评价过程管理,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经办机构,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和现场监督等制度。持续推进技能类“山寨证书”治理工作。严禁评价机构超越备案范围发放相关培训证书,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十)规范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建立培训机构项目实施承诺、培训对象身份承诺机制,严查违规分包、转包、刷课等问题,坚决杜绝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侵占培训资源。凡国家未出台发布职业标准、省内无评价认定机构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类职业(工种)不得纳入培训补贴范围。督促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券,组织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激活电子社保卡领取并使用培训券,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建立覆盖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监管体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财务审批与业务审核独立管理,建立资金发放台账和复核制度,加强对资金核发监管,层层把关审核,确保审核环节有责任人、经办人。

 

六、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切实发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作用,整体统筹本地职业技能培训发展与上级部门发布的年度培训计划的衔接和组织实施,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服务和督导评估体系,每年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确保技能培训重点任务和行动落到实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培训主体责任,科学提出培训计划,报县(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准梳理、整合、匹配,形成年度培训方案,并及时组织推进实施。

 

(二十二)强化重点突破。坚持“短板技能重点培训、品牌技能精品培训、紧缺技能抓紧培训”,有效衔接就业推荐、技能颁证、品牌认证工作,突出实践实战、增收致富导向,紧密结合本地发展需求,全面办优办特办强示范班次、重点班次,建立培训后岗位推送和跟踪服务工作制度,对示范班次、重点班次培训学员精准推送岗位,持续做好未就业学员的岗位推送和再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重点班次培训跟踪服务台账,用真实数据反映培训成效。

 

(二十三)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成效,大力推广技能人才培养典型经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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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