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 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宛人社办〔2022〕5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帮扶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28号)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推动全市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不低于19.74万人。聚焦淅川县这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将其作为帮扶重点,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要聚焦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等重点群体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按照指导目标任务,逐级细化分解,确保实现“应就业尽就业”(附件1)。

 

二、帮扶工作重点

 

(一)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各地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抓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宛人社办〔2021〕84号)实施,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扶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等政策。要制定公布就业帮扶政策清单,优化经办服务流程,便利脱贫人口及用人单位申请享受。

 

(二)深化跨市劳务协作。持续深化同经济发达省市和主要劳务输出地劳务合作,加强对脱贫人口组织发动、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政策引导和权益保障等服务。各地要积极与脱贫人口务工比较集中的市县(区)签订劳务合作协议,通过点对点、组团式劳务输出,努力扩大脱贫人口输出规模,帮助脱贫人口实现跨省务工就业。

 

(三)健全市内劳务协作。积极推动脱贫劳动力在市内县外稳岗就业。各县市区要主动加强对接,与用工需求县市区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鼓励支持市内大中型企业定向吸纳脱贫县劳动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跨市务工脱贫人口给予交通补贴,对用工企业给予稳岗补贴等。拓展劳务协作内容,把帮建就业帮扶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培育人力资源品牌等纳入协作范围。

 

(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拓展就业。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集群等项目建设,在项目谋划、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将以工代赈作为重要方式统筹考虑,加强就业培训和务工组织,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特别是易地搬迁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实现志智双扶,就近就业增收。

 

(五)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教育、原补助标准、资金渠道、发放方式保持不变,会同行业部门做好动态监测。做好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发挥建设、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吸纳脱贫人口的作用,提高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高质量完成今年新增的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四类人才”培育培训任务。

 

(六)支持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强化帮扶车间的帮扶属性,落实对帮扶车间的各项优惠政策,多措并举盘活闲置帮扶车间。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引导机关、学校、工会等机构加强政府采购,帮助帮扶车间解决订单不足的问题。

 

(七)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就业。逐年稳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强产业项目的遴选谋划和规划编制,建立发展产业项目的融合机制。持续发展“花、药、果、菌、茶”五特经济,肉食、粮油、食用菌等八大产业集群,积极实施到户产业项目。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完善奖补政策,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纳和带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八)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围绕公共设施维护、村级公共服务等领域,合理开发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实施托底安置。坚持“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岗位职责清、在岗人员清、工作时长清、考核标准清、工资发放清,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防止泛福利化、变相发钱。

 

(九)完善脱贫人口培养培训机制。将脱贫人口技能提升纳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环境,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训),到2025年,总量达11.29万人,占脱贫劳动力(16-60岁)的70%以上。2022年“人人持证”目标达到2.82万人(附件2)。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对脱贫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持续将互联网平台纳入年度目录清单,对按规定学习、考核合格的脱贫人口给予补贴。支持脱贫地区“两后生”接受技能教育,资助脱贫地区学生,落实脱贫家庭免学费、发放助学金政策,阻断脱贫家庭返贫风险。

 

(十)做好脱贫人口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建设集网上培训、过程监管、结业考核、鉴定评价、补贴申领、查询统计等功能为一体的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简化认定程序,实行免费认定,做到随培训、随评价认定、随落实补贴,提高脱贫人口受训持证率,努力促进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十一)打造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脱贫人口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服务、运营、融资、农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和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开展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评选,引导脱贫人口从自己熟悉的行业入手,创办发展特色种养、食品加工、创办网店、直播带货、视频农业、农事体验、休闲旅游等方面创业就业,促进实现增收。

 

(十二)打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行区。帮助新野县、唐河县、方城县等3个乡村振兴整体推进县壮大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增加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机会。帮助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桐柏县、社旗县、南召县等6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县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促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宛人社办〔2022〕84号文件明确的分工,将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纳入对各省辖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实绩考核。建立重点帮扶清单,将防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人员纳入帮扶范围,建立重点帮扶人员清单,实施动态跟踪,开展常态化走访摸底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确保帮扶到位。

 

(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工作调研,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工作法,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推广使用“131”服务法,对拟外出务工脱贫人口提供一次职业指导,三个合适的岗位信息,一个合适的培训项目,帮助其尽快就业,实现从无到有;对已经就业的加强用工指导,鼓励引导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实现从有到好。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选树一批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典型,总结宣传推广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就业帮扶好经验好做法。定期举办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活动,营造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南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日

 

附件:1.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指导目标

 

附件:2.2022年脱贫人口“人人持证”指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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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