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持续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目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3年,我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不做调整,继续按抚人社发〔2022〕16号文件执行,以后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目录执行。

 

二、各县(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按监管职责权限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的审核、复核和事中、事后检查等工作,确保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和课时安排。要紧密结合今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培训促进就业效果不佳、培训任务“重量不重质”、偏离促进就业创业目标导向的低效无效培训和滥竽充数式培训,将其从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中移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行为。

 

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评价,确保鉴定和评价工作质量。

 

附:关于印发《2022年抚顺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的通知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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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