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抚顺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的通知
抚人社发〔2022〕16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2年抚顺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培训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培训内容,开展对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的审核、复核和事中事后检查等工作,确保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和课时安排。对不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虚假培训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性质严重,恶意骗取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开展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评价工作,切实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和评价工作质量。
三、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的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布的季度急需紧缺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执行。
四、本通知下发后,抚人社发〔2021〕13号文件废止。
附件:抚顺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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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10